欢迎进入贺兰县委组织部网站!
贺兰县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坚持从“打基础、补短板”到“筑高地、上水平”,务实创新、靶向发力,全力抓好和改进机构改革后的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聚焦培养年轻干部,构建公务员“成长链”。大力实施公务员培养计划,采取“线上+线下”“授课+互动”“理论+实践”方式,切实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和选调生结对帮带机制,根据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县级机关、乡镇等类别,为每位公务员指定一名经验足、业务强的导师,帮助试用期公务员尽快转变角色。瞄准基层一线,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搭建“墩苗”平台,将年轻公务员选派到乡村振兴、综治维稳、项目建设、基层治理等一线锻炼,强化实践培养,增长本领才干。
聚焦抓牢平时考核,燃旺高质量考核“新引擎”。出台《贺兰县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对平时考核与全员日常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优化整合,激励广大干部实干担当。考核办法覆盖全县在岗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干部共计4000余人,探索建立对人、事、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于一体的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个人履职、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关联考核。组织、人社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形成对考核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合力。年初根据全县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和全县高质量考核制定全年工作目标,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人,作为每一季度履职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得分作为季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本年度内至少有一个季度平时考核为好等次的人员在年度考核中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有机融合,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聚焦用好及时奖励,吹响公务员实干担当“冲锋号”。围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及时开展奖励工作,推动形成优者奖的正确导向,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年度考核优秀和记三等功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及时兑现一次性嘉奖奖金和三等功奖金,并将奖励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促进担当作为、持续正向激励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