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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打出14条提振消费“组合拳” 全面开启惠民消费新图景
2025-03-25 08:30:00    来源:贺兰发布    作者:张海艳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5-03-25 08:30:00

  “政府发放这个消费券对于我们顾客来说特别实用,花同样的钱可以多买到很多的东西。”又是一年春来到,在草长莺飞之际,贺兰县近日出台《贺兰县提振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围绕新购汽车、新购住房、首店首发经济、演唱会经济、体育赛事、二手车经销、文旅消费潜力、电子商务等14个方面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市场“一池春水”。

  满100减25、满50减15、满10元减5元。3月24日,贺兰县拿出消费补贴资金12万元,精准投放一万张立减消费券,组织县域内50家餐饮、商超等小微企业开展三级分档消费补贴活动,持续激发居民消费热情。

  贺兰县德瑞楼餐饮负责人李杰告诉记者,扫码领券后,不仅为客户节省了消费的开支,同时也增加了商家的客流量。带动消费积极性。据了解,活动期间,消费用户可到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用微信“扫一扫”小程序扫描商户二维码支付,可享立减优惠。此次惠民举措让众多消费者被引导至线下,充分释放了居民的消费需求,起到了鼓励消费者消费和扶持商家的双重作用。

  为市场注入强心剂,释放居民消费潜力,远不止于此。汽车销售作为促进消费的重点,贺兰县提供70万元的购车补贴,联合“我的宁夏”平台对参与“暖春焕新 乐购贺兰”促消费活动中的汽车销售企业发放240个汽车补贴名额,支持贺兰县汽车销售企业蓬勃发展,推动县域消费持续扩大。贺兰县出台提振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自2025年4月18日起实施至12月31日,用“真金白银”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此次政策涵盖了购新汽车消费补贴、购新房返消费券补贴、购物赠送‘居民医保’单次活动等,大力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企业成长激励等全年销售类的激励政策;同时,在首店经济、文旅方面可以叠加区市的政策进行奖补;另外还有体育赛事经济、演唱会等方面也可以进行奖补。我们希望通过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发展的动力,持续释放消费的潜力,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林夏欢介绍道。(记者 张海艳)

【编辑】:张海艳
【来源】:贺兰发布